責任

總委員會負責:

a)  就民航局的政策給予意見

b)  研究民航局所提出的計劃、預算、報告及賬目

c)  就民航局權限內的一切事務給予意見,並提出其認為合適的建議

組成人員

總委員會由行政長官任主席, 但由運輸工務司司長出席代表。

其他成員包括:

  • 海關關長
  • 民航局局長
  • 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
  • 經濟局局長
  • 港務局局長
  • 治安警察局局長
  • 旅遊局局長
  • 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 在澳門設置總部之航空企業的行政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