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簽發空運經營人證明書;
  • 監督空運經營人的活動;
  • 評估及簽發空運經營人運送危險物品往返澳門國際機場的許可證;
  • 監督航空企業的飛行操作及對有關人員進行飛行檢查;
  • 參與研究規則及補充程序,並提出建議;
  • 核准飛行操作手冊及訓練手冊;
  • 處理獲許可檢查員的審批事宜;
  • 核准培訓組織及模擬飛行器;
  • 在澳門國際機場處於能見度低的情況下,向航空企業的營運發出許可;
  • 發放關於飛行安全及事故預防的資訊;
  • 調查事故及事故徵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