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建設施及機場營運:
    •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及建議措施以及澳門的航空規章,就機場基建設施及服務,以及未來發展計劃作出審批及認證
    • 就機場及服務供應商設施的營運、準備性及質量進行定期檢查,以確保符合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及建議措施以及澳門的航空規章
  • 航行情報服務:
    • 編製、更新及出版航行資料手冊、航行通告或其他航行文件
    • 對本澳航空事務的情報及通訊作出指導
  • 通訊、導航及監視系統:
    • 透過下列工作,監督及計劃新通訊、導航及監視系統,使系統的技術條件符合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及建議措施以及澳門的航空規章,並與鄰近地區的民航當局作出協調:
    • 安排飛行校驗
    • 審批營運商的維修手冊
    • 定期檢查系統的營運、準備性及表現
  • 安全及保安:
    •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及建議措施以及澳門的航空規章,定期檢查安全及保安系統、評估及審批機場及停機坪的緊急計劃以及進行演習、協調安全及保安程序的執行
    • 對危險品進出澳門國際機場進行評估及向地勤代理人發出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