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空中航行规章》有关规范无人机活动制度的修订自2021年10月6日生效起,截至2021年12月28日,“无人机活动许可线上申请”电子平台现时的登记用户为1,747个, “即时放飞”的申报为1,200宗,“特殊申请”为138宗。无人机放飞地点的申报大多集中在世遗周边景点及澳门旅游景点。
因涉及“特殊申请”的放飞活动具较高风险且对其他空域使用者的安全构成影响,本局会审视使用无人机的必要性是否涉及公共利益事务及申请人是否能提供及执行减低安全风险的措施。
另外,由于晚间目视会受影响,和日间操作相比,操作员一般较难辨识四周景物轮廓及与无人机保持视距,当安全系数降低,便会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故此,任何人士如欲在本澳于夜间进行无人机放飞活动,须向民航局提出申请,本局会就无人机是否具有照明设备且操作员是否于飞行前进行风险评估及能随时掌握无人机的位置等作出审批。
本局将继续参考邻近国家及地区有关无人机于夜间飞行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无人机的最新技术发展,适时调整相关规定。
《澳门空中航行规章》有关无人机规管条自2016年9月生效至今的违规个案共45宗,主要涉及在没有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于禁飞区内或夜间放飞无人机。任何人士若违反《澳门空中航行规章》有关无人机操作的规定,属行政违法行为,可被科处2,000至20,000澳门元。本局借此提醒,有关的违规行为亦可触犯其他刑事条例,会涉及较严重的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