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辦公室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於6月4日在本澳簽署了兩地《航空器事故與事故徴候調查的合作安排》,藉此建立雙方在有關方面的長期合作關係、提升雙方調查人員的專業水平、定期交流專業知識及經驗、以及相互提供航空安全調查的技術協助及設施的使用。
簽署儀式於本澳民航局辦事處舉行,由國家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辦公室主任王照明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局長陳穎雄代表雙方簽署文本。根據雙方簽署的合作安排,雙方將就航空器事故與事故徵候調查方面的法律法規進行交流並互相提供技術協助;雙方將加強人才交流的合作;在適當及資源允許的情況下,任一方將向對方提供調查工作所需的設備、人力資源及組織管理;雙方亦將保持定期聯絡,以交換經驗、技能及技術知識。
為展開上述的合作,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於去年4月到北京拜訪國家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辦公室,以商談兩地在航空事故與事故徵候調查的合作事宜,國家民用航空局表達了正面態度,雙方期後就有關的合作草擬協議書。
本澳旅遊博彩業自回歸後蓬勃發展,亞太地區對本澳的航空運輸需求不斷擴大,本地航空企業為配合行業的發展亦積極擴充機隊,使本澳航班量隨之穩步上揚。由於澳門航空業發展起步較晚,規模亦較鄰近地區細小,在航空器事故與事故徴候調查方面仍未累積較多經驗,故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希望透過區域合作,以及參與有關事故與事故徵候調查的國際研討會及工作坊,與各國進行交流,吸取外地經驗,從而提高、發展及鞏固本澳調查人員在此管理工作的專業知識和水平。另外,由於事故與事故徵候調查工作需依賴昂貴的專業設備進行資料分析,如透過與具備該種設備的地區合作,可達致資源共享,避免本澳投放大量資金予使用量不高的設備上。
有關航空器事故與事故徵候調查的合作,本澳民航局除與國家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辦公室達成合作外,亦於去年6月與法國航空安全調查局簽署了類似的合作意向書,相互提供調查的協助、設施使用、進行人員交流及培訓等。
國家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辦公室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於6月4日在本澳簽署航空器事故與事故徴候調查合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