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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斯洛伐克草簽航班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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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斯洛伐克草簽航班協定   2006-03-03

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斯洛伐克兩地的民航部門於本月二及三日兩天,在本澳為簽訂兩地的雙邊航班協定舉行談判。

談判在友好及誠摯氣氛下順利進行,雙方以開放的態度交換了意見,並於三日草簽了雙邊航班協定及簽署了諒解備忘錄。根據該協議及備忘錄的條款,雙方對各方空運企業的運載量及機型等不作任何限制,並且全面開放了第五航權。

簽署代表為本澳民航局代局長陳穎雄及斯洛伐克民航局航空運輸部總監Ján Breja。斯洛伐克代表團包括駐北京大使館及駐香港領事館人員。澳門代表團除民航局人員外,澳門國際機場專營股份有限公司及澳門航空有限公司亦派代表以觀察員身份參與。

該航班協定為開通兩地的定期航班奠下了基礎,並促進了本澳與斯洛伐克的相互關係。

包括該協定在內,本澳已與外國合共草簽了四十五份航班協定,當中的三十六份已獲正式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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