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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國家民用航空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民航處簽署「相互認可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批准合作安排」
國家民用航空局、香港特別行政區民航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於10月29日在北京簽署「相互認可航空器維修培訓機構批准合作安排」,繼續在聯合維修管理共同合作、共用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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