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em.label}}
第31/2003號行政法規
根據第31/2003號行政法規,乘客倘在航機上違反正常秩序及紀律,或危害了航機或其所載人員或財產的安全,將可能被科處澳門幣5,000.00元至50,000.00元的罰款。(微信號: 澳門特區民航局)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