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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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 | 特區政府正式批准《澳門國際機場整體發展規劃》。 |
2016/09 | 特區政府把《澳門國際機場整體發展規劃》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 (2016-2020年)》。 |
2017/02 | 特區政府向港澳辦就擴建澳門機場提出申請,擬分階段填海,共約172公頃。 |
2017/07 | 特區政府向港澳辦及內地部委介紹規劃報告。 |
2017/11– | 按照部委的意見進行《澳門機場擴建方案水利研究》,相應調整機場規劃布局,及研究分析部委意見,更新規劃報告,修定擬填海共約149公頃。 |
2018/12 | 運輸工務司司長及民航局局長前往北京拜會港澳辦,聽取港澳辦有關機場擴建的意見和指示。雙方並就港澳辦關注的事項作深入討論。 |
2019/02 |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指出,增強澳門機場功能、支持澳門機場改擴建,和支持澳門機場發展區域公務機業務。 |
2019/03 | 特區政府於3月中旬再次向中央政府上報《澳門國際機場整體發展規劃》的更新報告和其他補充資料。 |
2019/08 |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回覆指相關部委均表示支持特區政府擴建機場,總體上對補充資料不持異議。完成專題報告後再 |
2019/08– | 就澳門機場擴建工程進行科學專題研究和編制報告,包括: |
2021/04 | 特區政府運輸工務範疇代表團拜訪港澳辦、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及水利部。 |
2021/06 | 按照特區政府與水利部簽署的《關於澳門附近水域水利事務管理的合作安排》,將防洪評價報告報送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以徵求意見。 |
2021/07 | 按照特區政府與交通運輸部簽署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範圍內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的合作安排》,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報告報送交通運輸部,作報備。 按照特區政府與國家海洋局簽署的《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管理範圍內水域用海的合作安排》,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報送自然資源部,以徵求意見。 珠江水利委員會就防洪評價報告召開專家評審會,其後按意見修改報告。 |
2021/08 | 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提交海域使用申請書及相關報告。 |
2022/02 | 向珠江水利委員會提交防洪評價報告。 |
2022/03 | 自然資源部就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召開專家評審會,其後按意見調整機場方案及修改報告,填海面積129.6234公頃,用海總面積151.3893公頃。 |
2022/10/27 | 特區政府獲國務院港澳辦通知,國務院已批准澳門機場擴建進行填海。 |
擴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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